在“抵押不破租赁”场合,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能否向抵押人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7 2782 次阅读
在“抵押不破租赁”场合,《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所谓“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一方面,是指抵押权的设立不影响原租赁关系的存续,承租人仍可基于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租赁物;另一方面,是指抵押权实现时,只要租赁合同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对抵押物(同时也是租赁物)受让人继续有效,受让人取得的是有租赁权负担的抵押物。此时,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能否向抵押人主张损害赔偿?对此,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公示功能,对此,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权时是明知的,受让人受让抵押权时更是明知的,因此,不能向抵押人主张损害赔偿。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承租人占有租赁物不一定就是租赁物变动的公示方法,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时应当将已经设立租赁权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尽告知义务而导致的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损失,抵押权人可以向抵押人主张。但在抵押物拍卖、变卖时,其上有权利负担这一事实受让人往往是明知的,受让人明知物上有权利瑕疵仍然从事交易,应当自担风险,不得请求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况且物上存在权利瑕疵也会影响抵押物的价值,受让人可能会以较低的价格受让抵押物,因而价格的贬损对其来说不能算是损失,故其不能向抵押人主张损失。我们赞同后一种观点。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Pua算家暴吗?2024-11-06 3698 次阅读
- 财产分配程序中,对被执行人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申请参与分配?2023-05-09 3475 次阅读
- 还款条的认定2023-05-06 4815 次阅读
-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2023-06-14 2679 次阅读
- 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条件和标准?2023-04-17 3607 次阅读
- 聘用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2024-11-14 4995 次阅读
- 什么是新型劳动关系?2023-01-05 4500 次阅读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义务?2023-04-17 2823 次阅读
- 如何判断当事人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2023-07-14 4792 次阅读
-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我和老公名下,离婚怎么分?2023-06-21 391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