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答辩期是否可以缩短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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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4-02-03 3305 次阅读
简易处理的案件,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五十八条 简易处理的案件,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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