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等四人电捕蚯蚓破坏生态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7 3083 次阅读
2022年3月以来,刘某某等四人向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二塘镇村民提供电捕蚯蚓设备“地龙仪”,并唆使村民以电击方式捕捉野生蚯蚓,其再以每斤3.5元至4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加工后以高价外销,形成一条捕杀、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黑色产业链”。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最高检,在最高检指导下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开展鉴定,认定刘某某等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为177390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为38655.1元。 2022年6月23日,毕节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执法人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一致认为捕捉野生蚯蚓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应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对非法捕捉野生蚯蚓的行为,应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手段,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同时在诉讼中通过诉前禁令和财产保全等方式确保公益及时得到保护。检察机关从个案推动开展类案监督,从源头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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