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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应诉应点赞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01-18 3382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王某某1988年8月5日被xx市劳动局招收为集体所有制工人,并安排在xx煤矿综合经营公司工作,岗位工种类别等级为井下一类工种登钩。2022年王某某与xx煤矿综合经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某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特殊工种退休。xx市人社局对王某某同单位其他人员档案进行抽样后,经比对发现王某某档案中部分材料记载方式、盖章部门等存在不一致等情形,遂以此为由作出不批准王某某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告知书》。王某某不服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xx市人社局上诉,该局分管退休审批的副局长在二审程序中,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诉讼。庭审过程中,出庭负责人认真倾听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并就实质性解决本案争议发表意见,表示将于庭后召集单位相关部门人员,与行政相对人共同核对相关原始证据,对其工龄、工种等情况进行重新确认,对与行政相对人情况类似的临退休工人也将重新进行全面核查。王某某对出庭负责人的态度表示非常感动,将全力配合与支持行政机关的工作。庭审结束后,xx市人社局经核对,认定王某某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xx市人社局向白山中院申请撤回上诉,王某某亦申请撤回原审起诉。同时,与王某某情况类似的其他人员,相应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有效消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分歧与矛盾,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可以消除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增加行政机关对审判工作的理解与尊重,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得以切实履行,有效维护政府形象与司法权威。案中,行政机关一审败诉后依法提起上诉,表明其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理解或不认同。xx市人社局负责人通过参加庭审活动,以及开展庭审结束之后的调查、核实工作,认识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终赢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与尊重,双方当事人各自撤回诉讼,并从根源上遏制了大量潜在的行政争议,解决一案,带动一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获得良好的裁判效果。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一、公民在发起相关行政诉讼前,可先主动要求与该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进行对话,争取做到协调解决;
二、公民在发起相关行政诉讼过程中,也可向法官提出与该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进行对话,争取做到协调解决;
三、公民在发起相关行政诉讼时,可以主动要求由该行政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释明该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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