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构件脱落,能否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1 5262 次阅读
经典案例∶
海棠湾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小区二层的欧式构件因为年久失修,部分已经脱落,不仅影响小区形象,也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危险,业主委员会决定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但部分业主反对。
法图说法∶
小区二层的欧式构件属于小区的公共部分,可以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才可实施。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楼层外墙是否属于业主专有?2023-03-01 2446 次阅读
- 小区构件脱落,能否动用物业维修基金?2023-03-01 5262 次阅读
- 失物悬赏奖励金要不要支付?2023-03-02 2441 次阅读
- 产权人能否要求居住权人搬离居住的房屋?2023-03-02 5082 次阅读
- 双方约定用质押财产抵债有效吗?2023-03-02 4677 次阅读
- 李某无证驾驶撞倒横穿马路的曾某2023-03-13 2831 次阅读
- 男子发现大儿子并非亲生,起诉离婚获赔21万2023-03-14 4824 次阅读
- 郝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2023-03-14 2945 次阅读
- 未成年人崔某等人绑架、杀害山某等人一案2023-03-16 2495 次阅读
- 在多条道路“碰瓷”共48次,四男子被判诈骗罪2023-03-16 435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