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5 2829 次阅读
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承担的责任如下: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的费用和设立公司前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已收股款的责任,对认股人支付的股款,以及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的责任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投资比例划分,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2023-04-11 3199 次阅读
- 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诉求2023-06-12 3700 次阅读
- 什么是不安履行抗辩权?2023-06-03 2886 次阅读
- 我和老公离婚时,法院判决我们如何分担共同债务,这样我们还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吗?2023-07-27 3634 次阅读
- 合同一方以公告方式将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对方在公告期满未作反对的,不应视为对方已经默示同意了其变更主张2023-06-23 82 次阅读
- 夫妻间婚内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2023-04-13 3204 次阅读
-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2023-06-25 88 次阅读
- 合同变更是指什么?2023-06-23 109 次阅读
-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2023-01-05 3162 次阅读
-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什么?2023-06-25 100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