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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5 270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承担的责任如下: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的费用和设立公司前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已收股款的责任,对认股人支付的股款,以及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的责任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投资比例划分,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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