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5 2793 次阅读
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承担的责任如下: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的费用和设立公司前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已收股款的责任,对认股人支付的股款,以及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的责任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投资比例划分,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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