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28 3119 次阅读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在罚金刑执行过程中,执行财产经拍卖未能成交,是否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2023-05-09 3415 次阅读
- 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计算,该约定是否有效?2023-05-09 2324 次阅读
- 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在在职期间和工资一起发放?2023-05-06 3008 次阅读
-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2024-03-21 2359 次阅读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的认定问题2023-06-16 71 次阅读
- 投稿可以“一稿多投”吗?2023-06-14 3426 次阅读
- 什么是遗嘱继承?2023-04-12 2392 次阅读
- 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2024-12-13 2401 次阅读
- 即使是普通劳动者入职,有时也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所以他们是竞业限制的主体吗?能够要求他们履行竞业限制吗?2023-05-06 4448 次阅读
-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是否有效?2023-04-23 502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