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前夫骚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7 4128 次阅读
张某与王某于2015年11月结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21年12月离婚。离婚后,王某心怀不满,长期、多次通过跟踪尾随、路上堵人、暴力踢门、毁坏财物等方式威胁、恐吓张某及其近亲属,给张某及其近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为保护自身安全,2023年1月13日,张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在与张某离婚后,以跟踪、威胁、骚扰等形式向张某施压,给张某及其近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张某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在张某申请当日,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威胁、骚扰申请人张某及其近亲属。
裁定作出之后,王某未再实施违反裁定的行为。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妇女在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一修订首次将婚恋关系终止后妇女被纠缠、骚扰的情况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弥补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适用空白,回应了部分妇女群体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为妇女采取防卫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婚恋关系终止后妇女被纠缠、骚扰,应及时向家人、朋友寻求帮助,同时可以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订)》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H股份有限公司减资退出W水泥有限公司2023-02-15 4997 次阅读
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谁来买单?2023-08-22 2555 次阅读
员工签订的合同,公司需要担责吗?2023-08-22 4987 次阅读- 婚前取得股权,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2023-12-20 4564 次阅读
- 劳动者除违反服务期及竞业禁止规定外不需要承担违约金2023-08-31 3571 次阅读
- 回家奔丧被辞退,公司判赔赔偿金!2024-06-06 3951 次阅读
张某等人诉商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2023-03-31 3037 次阅读
时某与某银行银行卡密码泄露案2023-05-22 583 次阅读
居民房屋采光权被侵害,“扩张建筑”需赔偿2023-03-14 4556 次阅读
恋人关系如何分割共有房屋?2023-03-01 381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