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2155 次阅读
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 2018 〕10 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对于“先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立案执行问题,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怎样的补偿?2023-01-05 4643 次阅读
- 劳动合同无效以后劳动报酬,应该怎么结算?2023-01-05 305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2023-01-05 3502 次阅读
-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哪些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2023-01-05 2403 次阅读
-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2023-01-05 5056 次阅读
- 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2023-01-05 2438 次阅读
- 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2023-01-05 3883 次阅读
- 个人可以成为劳务关系的雇主吗?2023-01-05 3185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存在试用期吗?2023-01-05 2245 次阅读
-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2023-01-06 4607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