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跑路,消费者该如何追回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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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5-05-21 5406 次阅读
答:消费者在办卡时应注意了解商家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这些信息,以便于日后维权。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获得维权支持。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能提供商家的名称、住所地这些基本信息,即使商家跑路,人民法院仍可缺席审理,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后,通过执行程序查控被告财产。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嫌犯罪,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并通过刑事追赃退赔追回预付款。
另,商场在出租场地时,如果没有要求商家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导致不具有资质的商家租赁了商场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跑路,消费者没有办法向收款的商家追责,那么就有权请求商场根据其过错来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办卡后商家跑路,消费者如果找不到商家,可以找场地出租者。它的核心条件是商场未尽到审查义务,商家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商场却把场地出租给商家。只要符合这个条件,消费者就可以直接请求场地出租者承担退款的责任。但是要注意的是,最终还是由跑路的商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包括退还全部剩余付款,赔偿全部损失,而场地出租者承担的是与其过错大小相适应的责任,场地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跑路的商家追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商场场地出租者未要求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致使不具有资质的经营者租赁其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并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根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场地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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