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预留的用于维修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金能否就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6 3199 次阅读
不能。
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承包人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价款中预留的用于维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间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通常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将质量保修金返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虽然都可以表现为部分工程价款保留的形式,期限届满都可以发生返还的效力,但质量保证金属于合同的特别担保措施,目的在于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实属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而质量保修金则是工程修理费用的预先给付,并不属于工程价款。
因此,质量保修金不能就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保管期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需要承担责任吗?2023-01-06 3160 次阅读
- 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2023-04-25 4441 次阅读
- 公司决议内容本身为剥夺股东资格,而被剥夺资格的股东又对该决议本身提出撤销之诉的,无须先行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2023-06-12 65 次阅读
- 法院能否直接审查预告登记人是否具备抵押登记条件和权利?2023-07-07 4727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吗?2023-01-05 3008 次阅读
- 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房屋时包销款的处理?2023-06-30 238 次阅读
- 劳动者试用期想要解除合同有啥条件?2023-01-05 4570 次阅读
-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应当如何承担?2024-01-08 2569 次阅读
- 公司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辞退试用期员工会有经济赔偿吗2023-10-12 4106 次阅读
- 股东的出资财产来源是否影响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2023-07-07 103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