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公司股东资格,应当区分公司内外法律关系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和公司法理处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8 2770 次阅读
认定公司股东资格,应当区分公司内外法律关系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和公司法理处理。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较《公司法》修订前增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二是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如存在关于“股东资格”的内部约定或认定,则该约定或认定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是审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原则,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则要结合具体案情及证据作出判断。具体而言,可以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就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而言,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行使股东权利。如果股东名册没有记载,股东可以依据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章程等证据,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二,在审理涉及“已登记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案件时,应强调“登记资格优先”的原则。但以非法手段骗取登记或伪造登记的情形,则不受该原则保护。当然,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可能还要复杂一些,上述两种情况只是原则上的划分。具体到个案时,应结合权利人的具体诉求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董事、高管侵害股东知情权的赔偿问题2023-06-16 56 次阅读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适用前提条件是什么?2023-05-22 3922 次阅读
- 当事人是否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应该如何认定?2023-06-03 2462 次阅读
- 可撤销婚姻是什么意思?多久可以提出撤销?2023-03-07 3354 次阅读
- 涉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案件,执行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又转让不良债权,新的债权受让人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并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如何审查?2023-05-16 3099 次阅读
- 收养人可以收养几名子女?2024-03-07 2842 次阅读
- 什么是认罪认罚?2023-04-06 2374 次阅读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不付“租金”吗?2024-11-14 2433 次阅读
-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2023-05-06 2981 次阅读
- 外国(外地区)投资者规避审批行为与他人约定隐名出资的效力?2023-07-14 4579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