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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认定股东资格时作用和效力相同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8 209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不一样。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认定股东资格时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效力。

公司股东的登记事项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这三种材料中,其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在认定股东资格时具有特殊的意义。

公司章程在某种程度上是公司的小宪章,公司的主要事项均记载于章程中,包括股东的姓名、权利义务和出资等,对内约束公司和股东,对外具有公示作用。公司设立登记或转让出资时,应当办理章程的核准、备案和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一方面表明了出资者向公司出资,欲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起到一定的对外公示作用。故公司章程上载明的股东内容是确定股东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在对外效力上也是相对人据以判断公司股东的依据。

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

因此,一般情况下股东名册上载明的股东即应推定为公司的股东,除非有充足证据证明载明的内容错误。

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功能主要是政府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以减小市场交易整体风险,其内容因其公示性而对相对人具有确定的效力。由于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是公司成立的法定程序,虽然公司成立登记本质上属于证权性登记,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从某一方面看客观上又产生了设权性的效果,即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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