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受让股权的人可以向公司主张股东的权利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8 3511 次阅读
不能。
当事人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权转让的效力不能对抗公司,受让人不能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转让虽然在实质上是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但股权同时又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各种权利,股权转让应当经由公司同意或认可才能真正实现,而公司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正是其具体表现形式。当事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可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股权转让效力,但是如果未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则此种内部转让效力不能对抗公司,不能对公司产生法律效力。但是,股东名册的变更并非股权转让的要件,受让人没有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仍认可其为公司的股东,只不过他不能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他人仅仅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能不能就此认定其为保证人,或者就此让其承担保证责任?2023-03-03 5387 次阅读
-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结果仅及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个人,而不及于公司其他未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2023-06-13 283 次阅读
- 在消费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2023-03-28 4449 次阅读
- 网赌专案移交到检察院或法院要等多久?2024-08-13 3004 次阅读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如何支付工资?2023-03-30 4585 次阅读
- 结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怎么分割这处房产?2023-04-05 4599 次阅读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待遇问题?2023-04-17 2934 次阅读
- 欺诈能否构成违约?2023-07-14 2530 次阅读
- 什么是家事代理权?2023-04-14 3920 次阅读
- 在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如何列当事人?2023-04-17 494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