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随主权利一并转让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3 5342 次阅读
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权利一并转让。从权利,是指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权利;主权利,是指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权利。一般来说,从权利包括担保权利和其他从权利。担保权利包括担保物权、保证债权、定金债权、押金债权和保证金债权等;其他从权利一般包括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主权利与从权利是相互对应的,主权利不存在,从权利也不能存在;主权利转让时,从权利一般随之而转让。因此,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主权利转让给受让人而发生转移。同时,考虑到有的从权利的设置是针对于债权人自身的,与债权人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故《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特别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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