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和老公协议将房屋送给子女,现在后悔了还能撤销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05 2914 次阅读
该赠与具有道德义务,不能随意撤销。双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达成协议赠予房屋,该内容与双方解除身份关系、共同财产分割等互为因果,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离婚后不履行赠与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律师提醒: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各方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故该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将一方或双方财产赠与子女,亦是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没有特殊原因,都应当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因此,一方不同意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只能通过证明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公司筹备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2023-12-01 3442 次阅读
- 我和老公离婚时,法院判决我们如何分担共同债务,这样我们还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吗?2023-07-27 3867 次阅读
- 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条款是否有效?2023-03-27 4524 次阅读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未通知是否需要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是否需要履行?2023-05-06 5313 次阅读
- 年纪太大或不识字的人是否能够成为公司股东?2025-03-20 4748 次阅读
- 中小学周边应设置哪些交通标志和设施?2024-12-09 8042 次阅读
- 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吗?是否需要仲裁前置?2023-05-06 2976 次阅读
- 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能否主张工程价款?2023-05-24 3597 次阅读
-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2023-03-23 4224 次阅读
-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设定抵押?2023-07-01 64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