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与原告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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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08 4808 次阅读
在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与原告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股东资格被确认后,其可以在公司中行使相应的权利,公司不得拒绝,所以为确定股东资格及股东身份,在该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给公司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第三人认为案件争议股权应是由其享有,其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如果其对案件争议股权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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