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性质?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6 469 次阅读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不论是三个月还是一年,均属于除斥期间,即为不变期间,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但一年的期限设定,是有条件的除斥期间,并不是解除权消灭的绝对期限。该一年的期限设定,是以对方当事人没有进行催告为前提的,如果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一年除斥期间内的何时,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消灭的期限就应在此时向后相应顺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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