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隐名股东资格的基本原则?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175 次阅读
对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区别对待,并坚持双重标准,内外有别原则。
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协议,只要该协议建立在双方合意和善意的基础上,并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就应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其隐名股东资格。
在处理公司与第三人交易等外部法律关系时,则应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医疗纠纷追诉时效是几年?2023-03-10 3914 次阅读
- 劳动者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2023-12-01 5162 次阅读
- 劳动者与非法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如何列当事人?2023-04-17 4177 次阅读
- 离婚协议不要老公给小孩抚养费,现负担不了,怎么办?2023-04-05 2969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巨额薪资,应如何认定尽到证明责任?2023-07-27 2320 次阅读
- 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持有人具有股东资格吗?2023-06-08 4419 次阅读
-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种子可以出售吗?2023-08-04 3712 次阅读
- 我和老公离婚后,我还能继续承租他单位的公房吗?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法律规定吗?2023-07-27 4259 次阅读
- 实际出借人的推定?2023-05-06 3819 次阅读
- 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合同的标的和数量,合同是否有效成立?2023-06-23 60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