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夫半年不到又结婚还有了孩子,可以起诉他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11-28 5232 次阅读
可以。
夫妻一方在离婚后紧接着与他人再婚,且自离婚之日起不到半年又与他人生育出子女的,应当认定其在与原配偶的婚姻期间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伤害夫妻感情,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之情形,原配偶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债权转让的通知需要书面形式吗?2023-07-23 5285 次阅读
- 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已向刑事侦查部门报案,有关侦查机关已经向当事人出具立案通知书,或者对当事人采取了一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民事案件是否应中止审理?2023-07-07 4754 次阅读
- 何为民间借贷纠纷?2023-03-03 4441 次阅读
- 退休后继续工作还算是雇佣关系吗?2023-07-27 5080 次阅读
- 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2023-03-27 4146 次阅读
-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2023-03-07 3466 次阅读
- 合同说了某些事情只能债主亲自做,这些事情还能被一起转让吗?2023-07-23 4424 次阅读
- 劳动者到新单位后,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签?2023-01-05 4328 次阅读
-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是必要的?2025-08-20 4781 次阅读
-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名下财产经拍卖流拍后,被执行人的所有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共同申请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法院应否准许?2023-05-09 423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