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图知识
法图文库
法图讲堂
法图AI咨询
法律服务
法图灵企业端小程序
法图灵个人端小程序
登录
注册
全部内容
标题
正文
无数据
搜索
全部
家庭婚姻
经济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拆迁安置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行政纠纷
刑事辩护
物业纠纷
侵权纠纷
涉农问题
审判执行
银行卡解冻
青少年交通普法
暂无数据,我们仍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遨游...
赠与后的房屋要拆迁,还能要回吗?
王某甲夫妇与王某乙系祖孙关系。因王某甲夫妇一直由王某乙的父母赡养,跟随王某乙一家居住生活,王某甲夫妇欲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农村老宅赠与其孙女王某乙,当时该房产已属危房,无法居住。在某司法所主持见证下,王某甲夫妇与王某乙及其法定代理人即王某乙的父母于2018年6月23日签订《房屋赠与协议》一份,该协议中对赠与房产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还明确约定该房屋因成危房,王某甲夫妇需跟随王某乙长期居住,直至百年,王某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王某甲夫妇、王某乙、王某乙的父母均在该协议上签字捺印,某司法所在该协议上加盖章印。后王某乙的父母离婚,王某乙跟随其母生活,王某甲夫妇跟随王某乙的父亲生活。因涉案赠与房屋涉及拆迁改造,王某甲夫妇基于当前家庭现状等原因考虑,不愿再履行涉案《房屋赠与协议》,遂诉至法院,以房屋未过户为由主张撤销该《房屋赠与协议》。
2025-05-27
4863 次阅读
不孝啃老族,法院支持父亲撤销房屋赠与!
法院认为:老张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他和小张名下,实际是向小张赠与了部分房屋份额。但老张赠与的目的是为了给小张的未来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保障,包含了老张对小张踏实生活、日后赡养父母、善待父母的真诚期待。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仅包括经济帮助,更包含生活起居的帮扶及精神的慰藉。本案中,小张不但未尽到应尽的赡养扶助义务,还多次为了逼迫父母做出严重侵害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形,故老张可以撤销对小张的赠与。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小张的行为及诉讼主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小张无权主张对案涉房屋购房款的返还。对于小张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2024-06-06
4405 次阅读
学位房的学位被占用,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该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和两被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1、关于两被告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 该案买卖合同中在备注处手写签字明确注明卖方承诺学位未使用,虽然未清晰界定什么学位,但通过手写的方式对此进行特别注明,结合生活经验可知双方必然对学位进行了协商,而且学位因素产生的市场价值必然已经体现在交易价格中,双方应知晓交易涉案房产所对应的学位,至于两被告抗辩仍可使用其他公立学位,亦非交易双方交易涉案房产的本意。法院认为,两被告确认涉案房产被租客占用且锁定至2022年,属于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问题。 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违反该条款的违约责任,因原告儿子无法入学导致原告另寻合适学校就学产生了额外费用,该费用应当属于被告违约导致原告产生的实际损失,原告主张的该金额属于合理范围。法院以支持。
2024-01-18
2651 次阅读
残障人士吴某钊遭兄弟非法侵占宅基地
法院经审查,考虑到当事人为兄弟关系,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多次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始终态度强硬,调解工作没有进展。 法院决定对严重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吴某高罚款3万元,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扣划存款用于支付执行实施费用,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法院联合当地政府、派出所、村委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强制拆除被执行人非法搭建的铁棚和围墙,将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原状,交还给吴某钊。
2023-03-31
2338 次阅读
王某擅自转让宅基地遭儿子起诉
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申请,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宅基地可以转让,但因为宅基地的这种极强的人身依附性,转让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转让条件 1. 受让主体资格条件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应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关系。宅基地转让中的受让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宅基地转让采取的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的政策。 2. 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每户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不能重复多次申请宅基地,在宅基地转让中,受让人在接受转让宅基地后,其名下应只有一个宅基地。 3. 相关审批手续 如果在宅基地转让中,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主体变更登记。如果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 《房屋使用权证》的主体变更登记。
2023-03-16
3776 次阅读
某公司厂房被城管强制拆除一案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可能因为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拆迁人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在没有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拆,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到了被拆迁人的利益,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3-16
5302 次阅读
妻子擅自卖房,遭丈夫反对要求解除合同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的,处分行为无效。
2023-03-14
5317 次阅读
产权人能否要求居住权人搬离居住的房屋?
李某基于居住权,有权继续居住在原房子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求。黄某设立遗嘱明确李某对黄某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在有关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后,应当认定李某的居住权依法设立。虽然黄某去世后,该房屋由黄某的子女继承,但所有权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李某居住权的成立,李某仍有权继续居住。
2023-03-02
5245 次阅读
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合同效力?
李某与姚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人转让。李某与姚某签订的合同虽名为房屋买卖协议,但买卖过程中,房屋及房屋的宅基地一并转让,因李某的户口并不在姚某所在的村落,并非该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李某与姚某签订的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姚某应当将其收取李某的款项进行返还,如李某、姚某存在的其他损失,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2023-03-02
4447 次阅读
恋人关系如何分割共有房屋?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张某与郑某按份共有案涉房屋,因双方没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故张某有权随时要求进行分割。郑某愿意取得房屋,则其应当按照房屋的价值将张某的部分进行返还。郑某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属于双方共同持有房屋期间支付的必要的管理费用,郑某有权要求张某按照其各自份额共同负担。
2023-03-01
3545 次阅读
1
2
服务热线
400-168-5886
客服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咨询
客服
意见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