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筑物是不是抵押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2 4698 次阅读
置业公司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后置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立了2幢房屋,就该2幢房屋是否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双方发生争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但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置业公司在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房屋承租人王某要求获得补偿安置2023-03-13 5537 次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需要审批?2023-03-02 3162 次阅读- “永不开除”的特殊约定不能豁免劳动者的违纪责任2024-06-26 4496 次阅读
- 自家安装空调也会造成侵权?2024-06-26 4693 次阅读
- 法院可撤销行政部门拆迁补偿方案2024-01-18 4269 次阅读
- 安装工人上门为客户安装空调时受伤,应由谁负责?2024-06-26 5287 次阅读
残障人士吴某钊遭兄弟非法侵占宅基地2023-03-31 2568 次阅读
王某擅自转让宅基地遭儿子起诉2023-03-16 3992 次阅读- 行政复议机关亦应作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2024-01-18 5199 次阅读
- 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不能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2024-06-26 465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