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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01-19 439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胡某在xxx装卸服务部担任装卸工,xxx装卸服务部对胡某进行考勤管理,并发放工资。xxx装卸服务部委托xxx人力资源公司为其职工缴纳及办理工伤保险事宜,xxx人力资源公司又委托某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合作事宜,某人力资源公司又委托某企业管理公司为其参保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据此,某企业管理公司为胡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胡某在xxx装卸服务部工作期间受伤,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用人单位为某企业管理公司,胡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胡某为捌级伤残。胡某向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企业管理公司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该案现有证据已证实,胡某受雇于xxx装卸服务部,受其管理与监督,由其发放工资,因此二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某企业管理公司系按照案涉委托协议为胡某代缴保险费用的主体,胡某不为其提供劳动,其与胡某未形成管理、监督等关系,亦不向胡某支付报酬,不应根据其单一的代缴行为,认定其与胡某某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胡某在xxx装卸服务部工作期间受伤,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胡某属于工伤,捌级伤残。同时,某企业管理公司受委托,为胡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社保部门与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义务。故法院最终判决胡某主张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某装卸服务部支付。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该法定义务不得随意通过协议等方式转移,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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