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造谣女子出轨以诽谤罪被判处刑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12 2463 次阅读
李某在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王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后何某使用微信号冒充王某与自己聊天,并伙同李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冒充王某和快递员,捏造王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李某、何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后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之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共计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影响了王某的正常工作生活。
李某、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李某、何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侮辱罪和诽谤罪,实际上构成内容不同,侮辱罪的重点在于公然侮辱、情节严重,可以通过真实事情,也可以非真实事情,损害他人名誉,导致他人社会地位、社会评价降低。而诽谤罪的重点在于,所散布的信息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是恶意编造、无中生有的,以虚构的事情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所以,如果犯罪嫌疑人既贬低他人人格、又存在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等行为的,就可能侵犯两个法益,承担两种法律后果。
遭受网络暴力,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对你发表、散布各种诽谤或侮辱的言论,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尽快采集证据。可以采取截图或拍摄视频的方式,从证据效力的角度,建议请公证处对证据予以公证。
2.证据采集完毕后,可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3.如果公安机关未立案,受害人可以选择刑事自诉或以民事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遭受网络暴力者,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微博、微信等运营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发表、散布诽谤或侮辱言论者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水果摊主案获得上海老人300w房产遗赠2024-01-08 4863 次阅读
- 赠与后的房屋要拆迁,还能要回吗?2025-05-27 4891 次阅读
- 刘某某等四人电捕蚯蚓破坏生态案2023-04-17 2740 次阅读
- 合伙人缘何走向 “对傅公堂”2023-07-05 285 次阅读
- 周某申请获得债务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2023-03-02 3147 次阅读
- 妻子与其他男子生娃,丈夫要求赔偿2023-03-16 4641 次阅读
- 老年人投保履行告知义务获得赔偿16万2023-09-19 2923 次阅读
- 口头约定利息但借款人不承认,法院如何认定?2024-04-17 3385 次阅读
- 网约车司机非故意拒单不认定为旷工2023-08-22 3641 次阅读
- 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2023-04-17 3482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