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特殊防卫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20 2679 次阅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有关行为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适用一般防卫的法律规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监事的任期多少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吗?2025-07-28 5152 次阅读
- 合同纠纷解决条款,或裁或诉协议的效力如何?2023-01-06 4109 次阅读
- “转移占有”的含义?2023-06-25 1138 次阅读
-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2023-07-13 4561 次阅读
- 提前还款,利息怎么计算?2023-05-22 3083 次阅读
- 承租人可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2023-01-06 3765 次阅读
- 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2023-03-28 5063 次阅读
-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土地如何登记?2023-05-12 3500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死亡,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2023-06-14 5546 次阅读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2023-06-26 40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