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特殊防卫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20 2647 次阅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有关行为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适用一般防卫的法律规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有什么基本要求?2023-07-14 3455 次阅读
- 法定登记备案的效力?2023-06-25 309 次阅读
- 投稿可以“一稿多投”吗?2023-06-14 3668 次阅读
- 喝酒开车会被怎么处罚?2023-03-15 2935 次阅读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2023-06-03 2330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终止用工?2023-12-01 4143 次阅读
- 企业履行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2023-05-26 4341 次阅读
- *合同对方因不是自己的错不能履行,还能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吗?2023-06-03 4471 次阅读
- 我离婚了,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那套房子怎么分呢?2023-06-25 4818 次阅读
-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2023-04-25 417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