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钱还要给男人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8 3437 次阅读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的工资单?2023-11-17 3813 次阅读
- *欺诈者耍花招后,被欺诈者没陷入谬误或者谬误不是因为欺诈,这还算欺诈吗?2023-06-09 5325 次阅读
- 遇到敲诈勒索怎么办?2023-03-15 4717 次阅读
- 当事人未在一审阶段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能否在二审提出?2023-05-24 3258 次阅读
- 合同说了某些事情只能债主亲自做,这些事情还能被一起转让吗?2023-07-23 4424 次阅读
- 因事故受伤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2023-03-07 2589 次阅读
- 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是否一样?2023-03-20 3890 次阅读
-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有偿的吗?2023-05-18 4350 次阅读
- 对种子生产经营者档案管理有哪些要求?2023-05-18 3224 次阅读
- 消费者是否可以请求经营者对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提供激活、换卡等以及对尚有资金余额的记名预付卡提供挂失和补办服务?2025-06-24 314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