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答复竣工结算文件,能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26 3079 次阅读
当事人双方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未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逾期失权的,不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是否可以自主约定股东出资份额?2025-04-16 2752 次阅读
- 借用他人信用卡性质的认定?2023-05-06 2594 次阅读
- *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随主权利一并转让吗?2023-07-23 5421 次阅读
-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23-05-06 3513 次阅读
- 去银行咨询时,能说自己是网赌么?银行工作人员会不会报警?2024-08-13 3210 次阅读
-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吗?2023-05-26 4030 次阅读
- 违约时的继续履行和原合同债务履行有什么区别?2023-07-14 2715 次阅读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2023-04-07 5146 次阅读
- 《公司法》中与其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相关的对公司置备义务的规定?2023-06-16 292 次阅读
- 实践中,如何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023-05-06 338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