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撤销之诉的股东不受持股数量差异的限制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256 次阅读
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持股比例的限制,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立法上有规定,二是功能上有必要防止因为没有设定持股比例限制导致股东滥用权利,危及公司的正常运营。就前者而言,现行《公司法》并未就此设定持股比例的限制。而赋予小股东以诉权,才能避免“多数决”可能带来的“暴政”,特别是对涉及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的意思形成过程而言。就后者而言,2005年《公司法》修订以来,并未出现小股东滥用该诉权危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基于上述,对于公司决议撤销之诉的股东,无另设持股比例限制的法律依据及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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