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申请加入公司决议效力诉讼的,应当根据其具体的诉讼请求,确定其诉讼地位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321 次阅读
对同一公司决议而言,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申请加入该诉讼的,应当根据其具体的诉讼请求,确定其诉讼地位。其诉讼请求与原告相同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如其主张与原告诉请不同,如本诉原告主张否定该公司决议的效力,而申请加入者主张肯定公司决议的效力,则不应列其为共同原告,因其与该决议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将其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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