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该如何确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7 3386 次阅读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约定的从约定(结合合理性标准判断、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等亦有约定的,取高者),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确定,月正常出勤工资中包含有福利性待遇(如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等)的,予以相应扣除;包含有福利性待遇,但福利性待遇具体数额无法查清的,以实发月工资的70%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以上得出的计算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夫妻之间借款是否需要归还?2023-03-20 4097 次阅读
- 法院如何准确把握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期限?2023-05-09 4009 次阅读
-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2023-06-25 252 次阅读
- 商品房包销如何界定?2023-06-26 315 次阅读
- 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作为唯一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前即已注销,应如何处理?2023-05-09 4607 次阅读
- 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在在职期间和工资一起发放?2023-05-06 3193 次阅读
- 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2023-04-19 2698 次阅读
- 农药包装废弃物能乱扔吗?2023-08-04 3262 次阅读
- 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可能面临哪些处罚?2023-05-24 2939 次阅读
- 我离婚了,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那套房子怎么分呢?2023-06-25 478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