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的,不应当以未召开股东会会议为由认定决议不成立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528 次阅读
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会上发言、讨论、质询以及投票是股东的权利,因此,采用书面决议是股东自愿放弃这些权利,法律没有理由禁止股东放弃权利。当公司全体股东就放弃这一机会达成合意,并就股东会的议案明确表示了一致的意见时,没有必要再要求公司专门花费费用和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基于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的,不应当以未召开股东会会议为由认定决议不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新的物业公司还没到位,原物业公司需要继续干活吗?2023-03-08 4404 次阅读
- 什么是不良贷款?2025-01-15 3176 次阅读
- 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需要承担责任吗?2023-05-26 3731 次阅读
- 试用期买卖,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2023-01-06 5047 次阅读
-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2023-05-12 4630 次阅读
-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名下财产经拍卖流拍后,被执行人的所有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共同申请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法院应否准许?2023-05-09 4135 次阅读
- 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2023-01-05 5438 次阅读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2023-05-06 3566 次阅读
- *我和老公还有婆婆一起生活,现在要离婚,婆婆可以分割财产吗?2023-07-27 5188 次阅读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制定物业费收取标准?2023-04-11 516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