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有明确的人格混同的事实,并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时,才能否认公司独立人格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3 291 次阅读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审慎适用,只有具有明确的人格混同的事实,并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时,才能否认公司独立人格。
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基本原则,而公司法人格否认原则是一种例外适用原则。
维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是公司法的主要价值取向,只有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被滥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才能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而例外地适用。
因此,在否认公司独立人格时,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只有具有明确的人格混同的事实,并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时,才能否认公司独立人格。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与收费标准等级有关联吗?2023-04-11 3964 次阅读
- 分期施工、阶段性付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阶段性工程价款的,如何确定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2023-06-06 4030 次阅读
- 什么是担保?2023-06-30 696 次阅读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有多长?2023-03-07 3418 次阅读
- 股东已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出资,在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出资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足责任?2024-09-19 5006 次阅读
- 未签劳动合同时,哪些情况下可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2023-04-17 3699 次阅读
- 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是驾校还是学员?2023-04-25 3062 次阅读
-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采取何种形式?2023-05-12 5105 次阅读
-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解散清算?2023-06-01 4581 次阅读
-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有哪些?2023-05-26 278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