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离婚时复员费、转业费等如何分割?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5221 次阅读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国家会给予其必要的物质保障,那么对于这类费用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相应地规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个人财产。
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归属应作区别对待: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部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公式:复员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夫妻关系存续年限。
三、《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相对人未履行无对价关系的合同附随义务或从属义务,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吗?2023-06-03 4120 次阅读
- 公司要求我签了自愿离职协议,还能要求公司补偿吗?2023-10-27 3277 次阅读
- 抵押财产的价值在抵押期间因市场波动等不可预测的原因发生增减变化的,如何处理?2023-07-27 2917 次阅读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能否“反向适用”,尚需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总结2023-06-13 430 次阅读
- 抵押财产折价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如何寻求救济?2023-07-27 4377 次阅读
- 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2023-07-27 4810 次阅读
-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024-03-22 4515 次阅读
-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实婚姻还受法律保护吗?2023-07-27 4226 次阅读
- 一人公司是否需要接受年审?2024-10-25 4915 次阅读
- 结婚不成彩礼是否需要返还?2023-06-21 400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