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收藏

  • 微信

  • 复制链接

因政策性债权转出资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14 2273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中央级“拨改贷”、“特种拨改贷”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属于政策性债权转出资,当事人之间因上述问题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图灵AI咨询
法图灵AI咨询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客服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