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能否构成违约?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14 2269 次阅读
一、欺诈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违约?
不是违约行为,是合同前行为。合同中存在欺诈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属可撤销的范畴之内。
二、什么是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1.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合同欺诈;2.行为人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而且还有骗取他人合法权益的作为或不作为;3.不法行为造成实际侵害结果;4.欺诈行为与欺诈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被欺诈人陷于错误而使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是欺诈行为引起的,不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
三、合同欺诈如何赔偿:
1.合同被撤销后,欺诈方因被撤销的合同获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给被欺诈人;2.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进行赔偿;3.欺诈方还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四、合同欺诈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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