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能否事先约定一旦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抵押权人就以约定的价值取得抵押物?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7 2539 次阅读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条对流押条款作了柔化处理,为归属型清算或者处分型清算留下了空间。据此,如果抵押合同事先约定一旦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抵押权人就以约定的价值取得抵押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抵押物所有权转移至自己名下。此时,如果抵押人同意,则意味着双方事后重新达成了折价协议,对抵押合同再次进行了确认,符合《民法典》有关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的规定,此为归属型清算。如果抵押人不同意,则可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优先清偿债务,并实行多退少补,此时转为处分型清算。鉴于抵押人是抵押物的所有人,因而其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变卖,也可以自行拍卖、变卖。在自行拍卖的情况下,应由其自行承担拍卖、变卖费用。当然,抵押权人也可以自行拍卖、变卖抵押物,如果抵押人不同意,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抵押权实现的程序”请求司法拍卖、变卖。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借条能证明借钱了嘛?2023-05-19 4192 次阅读
-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是否有惩罚措施?2023-05-25 4520 次阅读
- 什么是民事诉讼?2023-04-03 4500 次阅读
-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发包人能主张合同无效吗?2023-05-24 3546 次阅读
- 农民工能否签订口头合同?2023-03-27 5280 次阅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的,不应当以未召开股东会会议为由认定决议不成立2023-06-12 388 次阅读
- 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如何处理?2023-07-27 3776 次阅读
- 为他人只提供汽车运输、送货、提货等帮助行为的被告人,能否认定贩卖毒品的共犯?2023-05-09 4167 次阅读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必须为自然人或法人股东?2025-03-20 3683 次阅读
- 劳务关系受什么法律规范调整?2023-01-05 401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