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03 3161 次阅读
不可以同时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抵押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2023-07-27 2595 次阅读
- 银行卡“只收不付”是什么意思?2024-08-13 4458 次阅读
- 从借款本金中预扣利息,出具了现金收条,有效吗?2023-05-06 3352 次阅读
- 建设工程上设有抵押权,承包人是否还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2023-05-26 2200 次阅读
-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可以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吗?2023-05-24 3269 次阅读
- 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2023-01-05 4040 次阅读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2023-05-25 3234 次阅读
- 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2023-04-19 2619 次阅读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赔偿计算2023-06-03 3061 次阅读
-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带走,亲属可以做什么?2023-04-06 418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