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发的“520”红包,离婚可以作为彩礼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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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4-10-29 2642 次阅读
不能。在情侣关系中,特别是在情人节这样的特殊日子,发送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通常被认为是表达爱意的一种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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