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个人名义借巨额债务应属个人债务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8-25 4105 次阅读
2021年8月1日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杨某借款人民币八十万元整,约定2022年8月1日还清。借款期限届满,李某未向杨某偿还借款,经杨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未还款。2022年3月,李某与前妻王某离婚。2022年9月18日,杨某将李某以及李某前妻王某诉至法院。
杨某主张该笔债务产生于李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本案案涉借款达80万元,金额较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且根据现有证据,未能反映出王某在债务形成时作出了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事后亦未对案涉债务进行追认,杨某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李某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故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债务,驳回杨某要求李某前妻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1.对于金额较大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出具借条,并共同签名,以便后续维权;
2.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署名的,可事后要求夫妻相对方对债务进行追认,以便后续维权;
3.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署名的,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美容不成险毁容,三倍赔偿获支持2023-08-29 2937 次阅读
- 周某申请获得债务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2023-03-02 3134 次阅读
- 姚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一案2023-03-16 5017 次阅读
- 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2023-06-29 262 次阅读
- 销售已过保质期食品判赔一千元2023-06-29 249 次阅读
- 债权人申请撤销债务人赠与房屋的行为2023-03-16 4578 次阅读
- 租客未及时交房租,一定要解除合同吗?2024-09-20 3181 次阅读
- 未成年人崔某等人绑架、杀害山某等人一案2023-03-16 2581 次阅读
- 孙某某与周某某、崔某某职业放贷无效案2023-04-17 2615 次阅读
- 法院确认遗产继承残疾人享有必留份2023-03-31 3383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