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预收几个月?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时交纳,如何处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1 3208 次阅读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协议有效吗?2023-07-14 3122 次阅读
- 租赁期满了,我继续承租,算什么?2023-01-06 4560 次阅读
- 如何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可享受的天数?2023-04-17 4013 次阅读
- 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2023-04-25 4449 次阅读
- 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法人人格否认”吗?2023-06-13 64 次阅读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2023-05-06 3100 次阅读
- 什么是正当防卫过当?2023-03-20 4220 次阅读
- 如何确定自然人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2023-05-06 3402 次阅读
- 债权转让是什么?2023-07-23 4706 次阅读
-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2023-01-05 5117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