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将房产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可以撤销赠与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24 3108 次阅读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注:《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法律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2023-04-17 4306 次阅读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的归属?2023-04-19 2570 次阅读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决议是否生效?2025-07-14 4174 次阅读
- “公租房”能否作为抵押财产?2023-07-07 2822 次阅读
- 高校、大学生、用我单位三方就业协议的订立是否意味着劳动关系建立?2023-01-05 2794 次阅读
- 当事人能不能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撤销“可撤销合同”?2023-06-09 3461 次阅读
- 中介活动中的费用问题?2023-01-06 4084 次阅读
- 刑民交叉案件应当适用何种处理程序?2023-07-07 3491 次阅读
- 企业的哪些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24-02-03 3690 次阅读
-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当如何确定?2023-10-27 406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