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已将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发包人以承包人未交付竣工资料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该主张是否成立?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4137 次阅读
不成立。
参考案例:( 2019 )最高法民终 1622 号判决书:建设工程通常按照施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的流程进行。但案涉工程已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先行交付使用,即东阳三建公司已经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青海泰阳公司以东阳三建公司交付竣工资料的次要义务抗辩其支付工程款的主要义务,与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不符,不具有合理性。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勘察人、设计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4035 次阅读
- 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2023-06-15 3547 次阅读
- 中介活动中,委托人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的,还需要支付报酬吗?2023-01-06 4964 次阅读
- 什么是新型劳动关系?2023-01-05 4662 次阅读
- 放弃财产继承权可以不赡养老人吗?2023-05-06 3507 次阅读
- 白名单工程续建完工后资金不足以还债,怎么办?2024-12-13 4316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中,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2023-09-20 4715 次阅读
- 未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024-01-08 4039 次阅读
- 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的,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2820 次阅读
- 当约定的情况出现后,浮动抵押财产会自动确定,还是需要通知抵押人确认?2023-07-01 481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