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基于工程质量缺陷要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是否属于新的诉讼请求?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3913 次阅读
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参考案例:( 2020 )最高法民终 766 号判决书:现园晟公司基于工程质量缺陷提出减少或拒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是相对于中生公司、中生公司阳新分公司请求支付工程价款而提出的独立诉讼请求。
提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 2010 )》第八条第(一)项之( 2 )认为不属于新的诉讼请求,属于发包人行使抗辩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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