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收藏

  • 微信

  • 复制链接

按照性质分类,违约金可分为哪几种?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9 2970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按照性质分类,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其作用在于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赔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考虑到因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体现了违约金的赔偿性。另一方面,只是在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才可请求适当减少,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大于部分即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因此,《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赔偿性的,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图灵AI咨询
法图灵AI咨询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客服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