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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施工和恢复施工时应当怎样向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24 393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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