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的商业吹嘘、虚假宣传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678 次阅读
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过分的商业吹嘘以及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之外的环境和公益设施进行的虚假宣传,如果未订入合同中,不应构成合同内容,但不等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因此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等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谓“过分的商业吹嘘”,是指有明显的、故意的夸大其词,作不真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对于一般性的宣传,比如在广告中声称的“理想居所”“置业首选旺地”“升值潜力不可限量”等,因无明确具体的质量指标,容易为消费者辨别,属于正常的商业吹嘘,不构成广告许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如果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的是中小股东的利润分配权益,是否可以不受新公司法第89条 “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这一条件的限制而行使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2025-01-15 4248 次阅读
- 被扶养人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哪些限制?2023-06-25 483 次阅读
- 劳动者“隐瞒前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2023-06-13 4420 次阅读
- 在发包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仍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3493 次阅读
- 物业公司服务太差劲,我们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吗?2023-03-08 3387 次阅读
-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3-03-09 4602 次阅读
-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断绝关系吗?2023-04-17 5458 次阅读
-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是否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2025-04-16 4798 次阅读
- 非违约方在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是否需要证明其遭受了损害?2023-07-14 4230 次阅读
- 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023-03-27 429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