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经营权设定的抵押是适用登记生效主义还是登记对抗主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3659 次阅读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据此,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尽管在取得方式上有别于家庭承包方式,但在权利变动上应当采取相同的模式,否则就会出现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的同一权利实现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局面,导致不应有的混乱。
因此,不论何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均应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同一部位多次受伤已获得赔偿,可再要求赔偿吗?2023-06-03 2716 次阅读
- 关于薪资的计算是什么样的?2023-06-03 3176 次阅读
- 认缴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投资未到位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023-03-14 3057 次阅读
- 我公司一股东没有按时出资,我们其他股东有责任吗?2024-09-19 4903 次阅读
-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所称“损失”的含义及范围?2023-06-16 107 次阅读
- 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毁损、灭失的,谁负责?2023-01-06 3152 次阅读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必须为自然人或法人股东?2025-03-20 3410 次阅读
- 工伤职工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23-07-27 3049 次阅读
- 公司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是不是股东名册上登记的人吗?2023-06-08 4727 次阅读
- 对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吗?2023-06-23 89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