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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请求发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时,一并主张享有或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6 2792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的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共有四项:

一是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建设工程价款;

二是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建设工程价款;

三是建设工程依其性质,宜折价、拍卖;

四是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在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承包人就可以要求其对发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但实践中,承包人在请求发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时,一并主张享有或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实践一般也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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