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瑕疵或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其他股东或原股东可以怎么办?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8 5001 次阅读
股东出资瑕疵或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其他股东或原股东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主张解除合同,进而解除出资瑕疵者或未支付对价的受让人的股东身份。
通过出资而成为股东者,其出资瑕疵并不必然导致股东身份的丧失;通过受让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未支付对价也不能成为直接否认其股东资格的理由。对于出资瑕疵者或未支付对价的受让人,其他股东或转让股份的原股东作为权利人可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其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出资义务或支付对价义务的,其他股东或原股东可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进而解除出资瑕疵者或未支付对价的受让人的股东身份。当然,基于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无论是对于出资瑕疵者,或是对于未支付对价的受让人,权利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内为之。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因政策性债权转出资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2023-07-14 2354 次阅读
- 我可以单方面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予子女和朋友吗?2023-07-27 2533 次阅读
- 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利有哪些?2023-07-23 4905 次阅读
- 关于夫妻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事实审查问题2023-05-17 4434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为多长时间?2023-11-17 2604 次阅读
-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2023-07-27 3098 次阅读
- 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2023-01-05 4341 次阅读
- 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吗?2023-06-03 4336 次阅读
- 什么是不当得利?2023-01-06 3327 次阅读
- 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吗?2023-05-24 314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