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重买卖场合,给付不能时,能否主张构成欺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3531 次阅读
在多重买卖场合,出卖人对某一买受人给付不能时,该买受人可以出卖人构成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
在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出卖人隐瞒其就同一标的物已经与其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或已办理登记或交付手续,则出卖人已构成欺诈。在出卖人对某一买受人给付不能时,发生该买受人的一般撤销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聚合。此时,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其与出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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